2016年统计师考试10月份开始,考生们在这一段时间中既要加强知识点方面的记忆,也要把握好自己的心态,以轻松的姿态面对考试。留学群统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中级统计基础2016重点:科技统计”,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科技统计
一、科技统计的基本概念
科技统计是用统计的方法对科学技术活动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定量的测定。
科技统计研究的对象是科学技术活动总体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
科技统计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科技活动的有关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反映科技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布局的总体数量特征和关系,从而为评价和制定科技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对常规科技统计而言,“科技活动”主要限定在“研究与发展(R﹠D)活动”这一专门的领域内。科技统计的国际规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学技术统计工作手册》——明确指出,对“科技活动”的统计,就是对三类活动的统计,即:
——研究与发展(R﹠D)活动
——科学技术教育和培训活动
——与R﹠D密切相关的科技服务活动
研究与试验发展(R﹠D):是指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是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是指为了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试验发展:是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产品基本特征的产品原型或具有新装置基本特征的原始样机等。
在社会科学领域,试验发展是指把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获得的知识转变成可以实施的计划(包括为进行检验和评估实施示范项目)的过程。人文科学领域没有对应的试验发展活动。
研究与试验发展(R﹠D)成果应用:指为使试验发展阶段产生的新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的新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作实质性改进后的上述各项能够投入生产或实际应用,解决所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的工作。
科技服务:指和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相关并有助于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传播和应用的活动,包括:为扩大科技成果的适用范围而进行的示范推广工作;为用户提供信息和文献服务的系统性工作;为用户提供可行性报告、技术方案、建议及进行技术论证等技术咨询工作;自然、生物现象的日常观测、监测,资源的考察和勘探;有关社会、人文、经济现象的通用资料的收集,以及这些资料的常规分析与整理;对社会公众的科学普及活动;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的测试、标准化、计量、质量控制和专利服务。
二、科技统计的主要内容
(一)科技综合统计指标
1.有科技活动的单位数:指有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课题)活动,并在当年有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的单位数。
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年度直接从事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这类人员包括直接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在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各类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内设的研究室、实验室、技术开发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他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入科技活动项目(课题)组的人员;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论文设计的研究生等。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高等学校、各类企业及其事业单位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的计划、行政、人事、财务、物资供应、设备维护、图书资料管理等工作的各类人员。
对于以下服务人员不包含在科技人员统计之中。保卫、医疗保健人员、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为科技活动提供间接服务的人员。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实际工作时间占全年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下(不包含10%)的人员不统计。
2.科学家和工程师:指科技活动人员中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和不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职务)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合计: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期从各种渠道筹集到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包括政府资金、企业资金、事业单位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国外资金和其他资金等。
(1)政府资金: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期从各级政府部门获得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研基建费、科学基金、教育等部门事业费中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以及政府部门预算外资金中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等。
(2)企业资金:指报告期本企业从自有资金中提取或接受其他企业委托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接受企业委托获得,计划用于科研和技术开发的经费。不包括来自政府、金融机构及国外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资金。
(3)事业单位资金:指独立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在报告期从事业收入(不包括来自企业委托科研项目的收入)、经营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中安排用于科技活动的资金,以及企业单位从事业单位获得的用于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经费。不包括转拨经费以及来自政府、金融机构和国外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
(4)金融机构贷款:指被调查单位在报告期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的用于科技活动的贷款。
(5)国外资金:指中国境外的企业、大学、国际组织、民间组织、金融机构及外国政府在报告期提供给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单位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
(6)其他资金:指开展科技活动的单位从上述渠道以外获得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如来自民间非营利机构的资助和个人捐赠等。